泰国杀妻抛尸案开庭三年已发生三起中国人残
律师:在泰国杀人受到的惩罚相对不算重
都市快报报道去年1月,泰国春武里府班海滩上出现一个黑色行李箱,里面有一具女尸,手脚被绑,身体呈蜷缩状态。警方调查发现,死者是33岁的中国广东籍女子廖某,其中国台湾籍丈夫卢某被认定为嫌疑人。
在警局内,卢某交代,两人因为生意及孩子问题发生争吵,他一气之下就勒死了妻子。之后,他用胶带封住妻子的五官,把她的手脚绑好,再装进行李箱中。最后用车将箱子运到海边,租了一艘船出海,亲手将箱子丢进了海里。
去年9月和今年5月,本案曾两次在泰国春武里法院开庭审理。
检方对卢某的起诉状中涉及两条罪名,分别是泰国刑法第条“以残忍手段致他人死亡”和刑法条“杀人毁尸灭迹罪”。但在第一次庭审中,被告人卢某坚称他没有意图想杀死受害人,不承认残忍手段蓄意杀人。
第二次庭审时,尸检医生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他在证词中提到,死者廖某是被绳子活活勒死的,而且相信死者死亡过程非常痛苦。庭审中,被告方律师也劝说卢某承认检察官起诉他的蓄意谋杀罪行,但卢某毫无悔罪态度,仍然否认蓄意杀人,称自己是意外伤害死者致死。
廖某家属对卢某还提出了万泰铢(约万元人民币)的民事赔偿诉求。
昨天北京时间上午10点(泰国时间上午9点),春武里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进行线上跨国证人庭审,共有6位证人出庭。
据媒体报道,庭审现场出庭的人员有法官、书记员、被告2位律师、检察官、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方文川和其助理,另还有尼采国际律师事务所章红媛律师。被告卢某通过视频在监狱出庭。
据章红媛律师介绍,春武里法院是第一次用这种方式跨国审案,电子设施都是临时的,信号断了三四次,严重影响案件审理进程。
案子审理前,被告律师要求与被告单独交谈,谈话持续了10多分钟。
随后,死者廖某的两个好友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作证,讲述被告人卢某以购买演唱会门票等为由,欺骗他们转账数万元的经过,并出示了相关证据。
他们出庭主要是为了证明廖某曾帮他们向卢某追讨债务,这也是卢某杀害廖某的主要原因之一。
廖某的母亲说,自己和丈夫目前在广东云浮老家做点小生意,收入不高也不稳定,廖某和卢某的孩子如今已经2岁,主要由他们在照顾。
在视频庭审中,卢某表现冷静,依然不认罪,并将全部责任推给死者。
按照程序,公诉人对3位控方证人进行提问后,再由双方律师对每个证人补充提问。
控方证人出庭后,原告方律师将请另外3位证人出庭。
此次庭审共计两天,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将宣布下一期听证日期。
下期庭审将由调查该案的警察负责人出庭作证。他将就他的警察团队对案子调查和证据收集过程及证据材料进行总结性汇报。至此,控方和被害人的证人出庭全部完毕,最后是被告人出庭辩护。
据媒体报道,廖某的父母及其生前好友都表示,他们唯一的诉求就是卢某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
好友称,廖某和卢某是年初因网络结缘的,卢某自称在泰国做生意,在当地有两套别墅。相处约1年后,廖某怀孕,并和卢某在泰国结婚。但廖某的家人和好友并不看好这段感情。他们认为,卢某的一切都太好了,给人的感觉不真实,而且住得还远,大家对他都不了解,害怕廖某被对方欺骗。
同年10月,两人的孩子在泰国出生。卢某曾向廖某借过不少钱,还以女方的名义办理信用卡和贷款,孩子出生以后,廖某逐渐对他起了疑心。
坐完月子后,廖某回到国内。其间,卢某多次对她进行要挟,称孩子不舒服,也不吃奶不睡觉,甚至发朋友圈称:“哭死算了,你亲生母亲都不要你了。”
最终,廖某因为舍不得孩子,返回泰国。好友说,她当时去泰国,是准备让卢某还钱并要回孩子,彻底与卢某断绝关系。但这一次,廖某再也没能回来。
事发后,廖某的好友曾查过两人的结婚证,怀疑证件是卢某作假的:“虽然当时的流程看似一个不落,但就是查不到。”
从年10月到现在,泰国已发生三起中国人残害妻子的案件,此前的“泰国杀妻骗保案”“泰国孕妇坠崖案”,每一起都手段残忍,令人不寒而栗。
年10月29日,29岁的天津女子在泰国普吉岛一酒店泳池里被发现死亡,与其同住的丈夫张某某被泰国警方认定为嫌疑人。案发后,女方家属在两人家中发现多张保险单,总保额疑达万元人民币。
年6月9日,江苏籍孕妇王女士在泰国乌汶府国家公园跌崖,身受重伤。王女士苏醒后向警方表示,她跌落悬崖不是意外,而是被丈夫俞某某推下去的。因为全身多处受伤,王女士做了至少5次手术,肚中的胎儿也因为要治疗被迫引流,至今依然没能彻底康复。
浙江西子明珠律师事务所杨扬律师分析说,除了办理签证简单、出行方便等因素外,一个讨论比较多的观点是:和中国比起来,在泰国杀人受到的惩罚并不算重。
泰国虽然仍有死刑,但大多都是毒品案,杀人案被判死刑的概率很低。据公开数据,年至年,泰国有人被谋杀,但所有谋杀犯里仅有2人被处死。
由于宗教信仰等因素,在今天的泰国,即便是虐杀这样的重罪,犯人最多也只会被判无期徒刑而不是死刑。如果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还能提前获释。
以之前的两起案件为例:
“泰国杀妻骗保案”被告张某凡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受害者家属上诉,二审才被改判死刑;
“泰国坠崖案”二审判决则推翻了之前预谋杀人的设定,因为并未有绳索、刀具之类的杀人工具,判决由原来的终身监禁改为有期徒刑10年。
其中,“泰国坠崖案”二审改判,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蓄意杀人罪”和“杀人罪”在泰国刑法上是两个概念。这个案件一审判决认为俞某冬存在蓄意杀人,但二审则认为不构成蓄意杀人,通俗一点解释就是说二审认为他是激情杀人,不同点在于前者是有预谋的。
而“杀妻骗保案”改判死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告张某是有预谋地杀害妻子。
关于杀人的定罪,泰国刑法和中国刑法不同:在中国只有故意杀人罪;泰国刑法中则有“蓄意杀人罪”和“杀人罪”两个定罪。根据罪名不同,判刑的轻重也不一样,这可能也是此次案件中被告卢某坚决不承认自己是蓄意谋杀的原因之一。
如果嫌疑人拒不认罪,会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吗?
对此,杨扬律师说,虽然泰国刑法与中国刑法有所区别,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并非所有的死刑案件都需要口供,即便嫌疑人拒不认罪,只要其他证据确实充分,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其存在蓄意杀人的故意,就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至于适用的法律,因为案发在泰国,案件由泰国检方起诉,并由泰国法院审理,因此适用的也是泰国刑法。从目前情况来看,这类案件通常不会引渡回国处理,泰国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在当地作出判决。假设存在引渡的情况,那回到国内后,依然可以以国内法律,追究卢某的刑事责任。
此次庭审共有6位证人出庭,证人证言经过法庭查证属实,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那么,之前两起杀妻案的判决对此案是否有参照意义?
“杀妻骗保案”的被告二审从无期徒刑改判死刑,但是目前还在最高院上诉,尚未有定论;另一起“孕妇坠崖案”的被告人,则因为证据不足,从终身监禁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
从上述两起案件可以看出,泰国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是比较慎重的,也十分注重证据链的完整性,但是个案个议,只要证据充分,即便卢某拒不认罪,也并不排除判处他死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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